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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地與澳門通過提高透明度、標準一致化和加強信息交流等措施,推動貿易投資便利化。

▪ 雙方在10個領域開展貿易投資便利化合作:

  1. 貿易投資促進
  2. 通關便利化
  3. 商品檢驗、動植物檢驗檢疫、食品安全、衛生檢疫、認證認可及標準化管理
  4. 電子商務
  5. 法律法規透明度
  6. 中小企業合作
  7. 產業合作
  8. 知識產權保護
  9. 品牌合作
  10. 教育合作
  • 在“産業合作”領域方面,除原有中醫藥產業合作和會展業合作外,CEPA補充協議七增加了文化産業、環保産業和創新科技産業三個合作內容,並考慮在適當的時候,開展其他產業的專項合作。
  • 內地支持和配合澳門舉辦大型國際會議和展覽會,進一步加強會展業的合作。
  • 為推動澳門會展業發展,應澳門特區政府要求,經國家主管部門同意,內地有關部門將爲內地參展人員辦理赴澳門出入境證件及簽註提供便利。
  • 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的合作,內地和澳門將採取措施以進一步加強商標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投資商機

  • 貿易投資便利化是內地與澳門之間貨物和服務貿易自由化不可缺少的機制保障,也是內地與澳門根據各自的優勢,不斷拓展新的合作領域和合作空間的渠道。
  • 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開展,使雙方在衆多領域形成制度性合作,有力地保障兩地經濟的長期合作與發展,提高兩地經貿交流的層次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