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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台港澳司负责人谈CEPA签署20周年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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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澳门于2017年12月18日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经济技术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安排〉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共设8个章节30个条款,既包括对《安排》及其10 个补充协议中有关经济技术合作内容的全面梳理、分类和汇总,又结合现阶段内地和澳门各自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特点,着重突出澳门特色,增加了新的合作领域,补充了新的合作内容。(请按此浏览《〈安排〉经济技术合作协议》)。

其中,新增“深化澳门中葡商质合作服务平台建设合作"专章,通过推进澳门“中葡商贸合作服务平台"建设,以中葡论坛为依托,推动澳门在深化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中,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而设增的“深化‘一带一路’,建设经贸领域的合作",通过建立工作联络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搭建交流平台、联合参与产能合作和开拓“一带一路"治线市场等措施,支持澳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安排〉经济技术合作协议》 14 个重点领域合作包括旅游、会展、中医药、金融、电子商务、环保、法律和争议解决、会计、文化、创新科技、教育、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商标品牌等,对接《五年发展规划》突显国家所需,澳门所长的元素,推动澳门特色金融、以会议为会展业、中医药等新兴产业发展,支持澳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安排〉经济技术合作协议》设立次区域经贸合作专章,除共同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粤港澳大湾区及自贸试验区的经贸合作外,根据澳门需要,支持粤澳全面合作示范区、苏澳合作园区建设,探索“一国两制"下两地开创合作新模式,全面推进内地与澳门互利合作,为澳门中小微企和青年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供更广阔前景。

此外,《〈安排〉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将推动两地积极拓展在劳动培训和青年创业方面的合作,为澳门青年创新、创业提供新机遇。